中华辜氏海内外宗亲联谊总会
章 程
(中华辜氏海内外宗亲代表大会通过)
公元二OO二年《中华辜氏源流总汇》出版发行时,根据各地各界辜氏宗亲的愿望和要求,在《编纂〈中华辜氏源流总汇〉筹措大事记》一文中,明确提议在适当时机成立“中华辜氏宗亲联谊会”。
经过近五年的酝酿筹备,目前条件具备,时机成熟,已是水到渠成、族众所向,当趁机成立“中华辜氏海内外宗亲联谊总会”。为此,特制定《中华辜氏海内外宗亲联谊总会章程》。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成立“中华辜氏海内外宗亲联谊总会”(以下简称本会)的指导思想,是为了满足和达到辜氏宗亲们的“寻根问祖,恳亲团聚;交流信息,互通有无;敦宗睦族,举贤垂德;承前启后,社会和谐”的重要愿望和要求。
第二条 本会的兴会原则,是在《中华辜氏源流总汇》所涉及范围内,满足和达到辜氏宗亲的愿望和要求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第二章 分 则
第三条 本会的性质是非政治、非宗教、非经济、非盈利的特殊群体的民间组织。
第四条 本会遵从《中华辜氏源流总汇》的宗旨。认为其是广征博引、源流分明、骈散结合、古今兼容、图文并茂,雅俗共赏,中外适举,老少咸宜,承前启后,传家之宝的旷世巨著。
第五条 本会确认中华辜氏祖源为,元祖黄帝、鼻祖比干公、远祖林坚公、林辜共祖林既公、始祖林(辜)正公。经考证,唐贞观十五年(公元六四一年),正公任江南道观察使七年间,因有功于世,太宗嘉其贤,昭其辛苦之德,合二义成一字,以上古下辛赐姓为辜。
第六条 本会确认:姬-子-林-梅-林-辜,一脉相承,是唯一的辜氏姓源基线。
第七条 本会的任务除寻根问祖,联谊聚会外,应偏重于编撰《中华辜氏总谱》。
1.在《中华辜氏源流总汇》基础上,压缩,整编、提取精华,围绕《总谱》进行收集数据,提取整理,编辑撰修。
2.《中华辜氏总谱》以谱序、行次排辈为开篇,分为《图谱》和《传谱》两种。《图谱》(即藤谱),此谱按礼经宗法,五世一提,轮次排辈而成。其可别亲疏嫡庶,但不分年岁长幼;《传谱》(即身世传略谱),此谱以表格形式而制。其可分长幼,但不别亲疏。
3.除《总谱》外,各省(市),各支,可在《总谱》的总则下编成《分谱》。
4.修分谱的原则是,尊崇辜氏祖源和姓源的唯一基线的基础上,可趋时趋地,以求大同存小异而置之。
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机构。
1.本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;总顾问1名;特约顾问若干名;顾问若干名(负责督查和协助本会工作)。设会长1名;常务副会长1名(负责主持本会日常工作);副会长兼秘书长 1名;副会长若干名;副会长兼财务总监1名;总干事1名;副总干事1名;理事若干名。
2.各族支及各地区或居住国设立分会。
3.成立《中华辜氏总谱》编撰小组,负责资料收集、整理、编撰,与本会联系。
第九条 《辜氏家族》为本会的会刊,为海内外宗亲内部交流的不定期刊物,并按成本有偿征订。
第十条 《辜氏家园》网站为本会的重要窗口(网址:http://www.chinagus.com)。
第十一条 本会的活动形式有以下几种:
1.本会每届任期五年,任期届满时召开下一届代表大会,会议由各分会轮值承办,其它分会组团赴会。会议中:第一,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名单;第二,由本届主席向大会报告工作,并讨论通过;第三,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机构组成人员;第四,参加举办地的庆典祭祀等活动。
2.小型“联谊会”不作具体规定。
3.《辜氏家族》会刊和《辜氏家园》网站相辅相成,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。
第十二条 本会活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。
1.凡著名工商企业家和各界贤达乐捐赞助款,由各分会负责接收,并按比例提成及上交本会。《辜氏家族》、《辜氏家园》及时刊登芳名。
2.本会所属的有形及无形资产所获收益,一律归本会所有。
第十三条 本会举行大型代表大会或大型恳亲团拜,一般会期三至五天。往返旅费由各自个人负担,食宿由举办分会负责,会议内容由本会总部与举办分会商定。
第三章 附 则
第十四条 本会及各分会的一切活动,必须符合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。
第十五条 本会会徽待定。
第十六条 本会会歌(词和曲)待定。
第十七条 本会办公及联络中心(总部)暂设在广东潮州辜厝。
公元2008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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